合同审查意见书的要点
来源:射阳田同玉律师网 作者:盐城射阳律师 时间:2014-09-23
文书要点:合同审查意见书是法律顾问在审查合同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该文书既是法律顾问对送审合同的审查意见,也是正式签订合同时的必经程序。通常情况下,未经法律顾问审查同意,主办单位不得签订合同。
审查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送审单位的情况、合同名称、审查日期、审查意见、送审单位意见、处理结果等。
特别提示
对于表格中各项内容,由审查人填写。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送审单位,一份法律顾问室留底备案待查。其制作要求是:
(1)审查意见要表明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的内容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是否需要修改,修改的意见是什么。审查意见要以法律为依据,法律顾问只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因此,如有意见,应附上法律依据。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文书是否具备、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否清楚等。
(2)法律顾问室领导意见是法律顾问室负责人对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所持的态度,也是法律顾问代表本单位与送审单位交换意见的基础,除了有领导签字外,还应加盖法律顾问室公章。
(3)送审单位反馈意见是送审单位对审查意见的态度是否同意审查意见。如同意作了哪些方面的修改,如不同意则说明理由。合同文本的内容修改原则上由经办人修改。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以由法律顾问直接修改,但必须征得经办人的同意。如果经办人不同意,应由业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室共同报送主管领导裁定。
(4)处理结果是法律顾问室与送审单位沟通后,对该份合同是否可以签订做出的结论性意见。一般来说,可以签订的,则法律顾问室应签署同意并为送审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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